第184章 践行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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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翊也不惊讶。
这摘星楼本就是怒潮帮的产业,自己这一副欲要打马出走的架势,自有人通知纪丛云。
“感觉?”
“很有趣。”
“像是在听别人的故事,最后恍然发现,自己竟然就是故事里的人。”
纪丛云朗声大笑:
“确实如此。”
他是麒麟榜的前辈,自是深有感触。
纪丛云于沈翊对面落座。
“这么快就要启程,仓促之下,我也没来得及准备什么东西送你。”
“咱们江湖人风里来,雨里去,太多东西行动不便,我便送你一个酒葫芦吧。”
说罢。
纪丛云不知从哪儿掏出一个白玉般的葫芦,大概有一个巴掌那么大。
通体玉白,有晶莹剔透的光泽。
相比之下,纪丛云自己腰间的酒壶,那就是一个牛皮制成的水袋而已,粗犷不堪。
沈翊有些错愕。
下意识抬手。
接过纪丛云已经递到眼前的玉葫芦。
入手,这葫芦表面触感细腻,有一种微微冰凉的之意,仿佛在源源不断散发寒气。
沈翊眉头一挑。
稀罕物件。
纪丛云温润豪爽的声音也随之而来。
“这是极北寒玉所制,会源源不断散发寒气,我当年偶然得了一小块,便请工匠打造成这酒葫芦,帮主还因此大骂我暴殄天物,见一次就唠叨一次,后来我干脆藏起不用。”
“我们帮主粗鄙,只知牛饮豪饮,不懂我这酒葫芦个中妙用。我这酒壶,任何酒存入其中,不仅能有冰镇清冽的口感,而且存放越久,便越是醇厚。”
“如今既是给你践行,我就干脆把这物件送给你,也算是不使宝物蒙尘,物尽其用。”
沈翊哑然,对一个酒鬼来说,这确实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物。
他虽不是贪杯之人。
但是偶尔小酌,倒也不失江湖意气之风。
他摇了摇酒葫,里面已是满满当当:
“明月醉?”
纪丛云颔首笑道:
“已经装满了。”
“这葫芦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小了。”
“装满也只够我一两天的量。”
沈翊笑了笑,纪丛云一两天的量,却是够他喝很长一阵子的。
他也不推辞。
将这玉葫芦别在腰间,扬手抱拳:
“多谢纪首座赠礼。”
“在下身无长物,便预祝怒潮大破巨鲸,不日凯旋。”
纪丛云乐呵呵一笑道:
“借你吉言。”
沈翊说罢,便站起了身来。
“既如此,我这便出发了,若是见到老秦,也劳烦纪首座帮我带句问候。”
“这倒是没问题。”
“只是……”
纪丛云面带诧异之色:
“你不等阿月姑娘同行?”
沈翊笑道:
“不等了。”
“我这一路定会有麻烦上门。”
“少不得血雨腥风,她跟我一道,说不得还会遇到一些危险。”
纪丛云欲言又止。
沈翊既然发话了,想必已是深思熟虑过的,便没有再追问,他说道:
“知道你性子急。”
“我已经让人给你备了一匹好马。”
纪丛云引着沈翊走出摘星楼。
但见一匹膘肥体硕的黑马,正在街上昂扬而立,它通体漆黑如墨,不染杂尘,只有四蹄毛发如雪般纯白,看起来甚是神骏,纪丛云乐呵呵笑道:
“乌云踏雪,可日行千里。”
“着你代步。”
这下沈翊真的有些受宠若惊,纪丛云这又送酒葫,又送马的,实在过于慷慨。
纪丛云看出沈翊的心思,解释道:
“酒葫是我个人心意。”
“这宝马嘛,就是我们帮主的吩咐了。”
“说白了,就是怒潮帮想和你交好,所以送你的见面礼,说来说去,对于咱们走江湖的来说,都是身外之物罢了。”
纪丛云说的也是,他自东郡一路走来,为了方便行事,不知换了多少匹马。
也不知这一匹能陪他走到哪儿。
他旋即抱拳:
“那就代我谢过贵帮主了。”
“好说。”
沈翊足尖一点,身形凌空而起。
轻飘飘落在马背上。
好马性子都烈,黑马倏一感到陌生人的气息,便要昂首扬威,蹄踏而起。
然而,骤然间。
一股如山岳沉重的威压轰然而落。
就在它势起的刹那,重重压在其身,黑马一个踉跄,差点儿跪倒在地上。
然而这股沉重的压力却是缓缓减轻,进而宛如退潮浪涌般,收束回沈翊的体内。
黑马这才恍然明白。
它背上这个可不是好惹的。
当即乖顺嘶鸣一声,不敢造次。
沈翊抱拳,长声道:
“山高水长,纪首座咱们后会有期。”
纪丛云站在阶前,颔首相送:尛說Φ紋網
“后会有期。”
沈翊一夹马腿,马蹄阵阵。
很快便消失在远处。
纪丛云目送他离去,之后却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又折身回到摘星楼。
只是回去一看。
那几桌江湖人却是皆已经离开,只是桌子上的饭菜酒水有的还未动。
可见行色匆忙。
其实也无怪这些江湖客。
试想一下你和朋友正在对着一名杀人盈野,官府通缉的要犯,大肆评头论足。
最后发现,这人就坐在你们身边吃酒,还全程听到了你们口嗨的对话。
这不当场将人给吓死。
故而,当纪丛云那标志性的蓝衫竹鞘打扮,坐到沈翊对面。
一众江湖客便生出一种不妙之感。
再看沈翊的模样。
左刀右剑,面容冷峻,气势凌厉,一看便并非常人。
一众人听着纪丛云和沈翊断续传来的对话,心里更是渐渐失去了温度。
这人,好像就是沈翊!
那个行事无端,杀孽累累的狂刀沈翊!
如此凶名在外,便如一种无形的威势笼罩众人,他们哪还来得及分辨刚刚的对话,究竟有没有哪句不得当。
只顾着心中恐惧,身体也尽皆抖成筛子,只求沈翊看不到他们。
好在到了最后,沈翊貌似确实也没有看到他们,或者根本懒得理他们。
而是和纪丛云直接离去了。
他们便赶紧收拾东西。
让店小二引路,从摘星楼后门溜走了。
毕竟,闲侃口嗨是一回事,真要论起来,没几个人想再碰到沈翊这个煞星。
纪丛云微微一笑。
又坐回了刚刚的桌子。
随手取下腰间的酒壶,咕咚咕咚灌了一口。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黄鹂般的悦耳歌声。
阿月一袭水蓝衣裙,手上拎着大包小包,嘴里哼着彩南郡小调走进门来。
她手腕,脚腕依旧是环珮叮当,只不过却没有戴那顶银饰繁复的银冠。
整体看去,已经像是中原姑娘的打扮,却又多了一种异域风情,显得更为明艳动人。
阿月余光瞥见纪丛云。
停下了哼着的小曲。
“纪大哥,沈翊呢?”
“还没起床嘛,太阳都晒屁股了。”
纪丛云灌了一口酒,微微一笑:
“他已经走了。”
这摘星楼本就是怒潮帮的产业,自己这一副欲要打马出走的架势,自有人通知纪丛云。
“感觉?”
“很有趣。”
“像是在听别人的故事,最后恍然发现,自己竟然就是故事里的人。”
纪丛云朗声大笑:
“确实如此。”
他是麒麟榜的前辈,自是深有感触。
纪丛云于沈翊对面落座。
“这么快就要启程,仓促之下,我也没来得及准备什么东西送你。”
“咱们江湖人风里来,雨里去,太多东西行动不便,我便送你一个酒葫芦吧。”
说罢。
纪丛云不知从哪儿掏出一个白玉般的葫芦,大概有一个巴掌那么大。
通体玉白,有晶莹剔透的光泽。
相比之下,纪丛云自己腰间的酒壶,那就是一个牛皮制成的水袋而已,粗犷不堪。
沈翊有些错愕。
下意识抬手。
接过纪丛云已经递到眼前的玉葫芦。
入手,这葫芦表面触感细腻,有一种微微冰凉的之意,仿佛在源源不断散发寒气。
沈翊眉头一挑。
稀罕物件。
纪丛云温润豪爽的声音也随之而来。
“这是极北寒玉所制,会源源不断散发寒气,我当年偶然得了一小块,便请工匠打造成这酒葫芦,帮主还因此大骂我暴殄天物,见一次就唠叨一次,后来我干脆藏起不用。”
“我们帮主粗鄙,只知牛饮豪饮,不懂我这酒葫芦个中妙用。我这酒壶,任何酒存入其中,不仅能有冰镇清冽的口感,而且存放越久,便越是醇厚。”
“如今既是给你践行,我就干脆把这物件送给你,也算是不使宝物蒙尘,物尽其用。”
沈翊哑然,对一个酒鬼来说,这确实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物。
他虽不是贪杯之人。
但是偶尔小酌,倒也不失江湖意气之风。
他摇了摇酒葫,里面已是满满当当:
“明月醉?”
纪丛云颔首笑道:
“已经装满了。”
“这葫芦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小了。”
“装满也只够我一两天的量。”
沈翊笑了笑,纪丛云一两天的量,却是够他喝很长一阵子的。
他也不推辞。
将这玉葫芦别在腰间,扬手抱拳:
“多谢纪首座赠礼。”
“在下身无长物,便预祝怒潮大破巨鲸,不日凯旋。”
纪丛云乐呵呵一笑道:
“借你吉言。”
沈翊说罢,便站起了身来。
“既如此,我这便出发了,若是见到老秦,也劳烦纪首座帮我带句问候。”
“这倒是没问题。”
“只是……”
纪丛云面带诧异之色:
“你不等阿月姑娘同行?”
沈翊笑道:
“不等了。”
“我这一路定会有麻烦上门。”
“少不得血雨腥风,她跟我一道,说不得还会遇到一些危险。”
纪丛云欲言又止。
沈翊既然发话了,想必已是深思熟虑过的,便没有再追问,他说道:
“知道你性子急。”
“我已经让人给你备了一匹好马。”
纪丛云引着沈翊走出摘星楼。
但见一匹膘肥体硕的黑马,正在街上昂扬而立,它通体漆黑如墨,不染杂尘,只有四蹄毛发如雪般纯白,看起来甚是神骏,纪丛云乐呵呵笑道:
“乌云踏雪,可日行千里。”
“着你代步。”
这下沈翊真的有些受宠若惊,纪丛云这又送酒葫,又送马的,实在过于慷慨。
纪丛云看出沈翊的心思,解释道:
“酒葫是我个人心意。”
“这宝马嘛,就是我们帮主的吩咐了。”
“说白了,就是怒潮帮想和你交好,所以送你的见面礼,说来说去,对于咱们走江湖的来说,都是身外之物罢了。”
纪丛云说的也是,他自东郡一路走来,为了方便行事,不知换了多少匹马。
也不知这一匹能陪他走到哪儿。
他旋即抱拳:
“那就代我谢过贵帮主了。”
“好说。”
沈翊足尖一点,身形凌空而起。
轻飘飘落在马背上。
好马性子都烈,黑马倏一感到陌生人的气息,便要昂首扬威,蹄踏而起。
然而,骤然间。
一股如山岳沉重的威压轰然而落。
就在它势起的刹那,重重压在其身,黑马一个踉跄,差点儿跪倒在地上。
然而这股沉重的压力却是缓缓减轻,进而宛如退潮浪涌般,收束回沈翊的体内。
黑马这才恍然明白。
它背上这个可不是好惹的。
当即乖顺嘶鸣一声,不敢造次。
沈翊抱拳,长声道:
“山高水长,纪首座咱们后会有期。”
纪丛云站在阶前,颔首相送:尛說Φ紋網
“后会有期。”
沈翊一夹马腿,马蹄阵阵。
很快便消失在远处。
纪丛云目送他离去,之后却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又折身回到摘星楼。
只是回去一看。
那几桌江湖人却是皆已经离开,只是桌子上的饭菜酒水有的还未动。
可见行色匆忙。
其实也无怪这些江湖客。
试想一下你和朋友正在对着一名杀人盈野,官府通缉的要犯,大肆评头论足。
最后发现,这人就坐在你们身边吃酒,还全程听到了你们口嗨的对话。
这不当场将人给吓死。
故而,当纪丛云那标志性的蓝衫竹鞘打扮,坐到沈翊对面。
一众江湖客便生出一种不妙之感。
再看沈翊的模样。
左刀右剑,面容冷峻,气势凌厉,一看便并非常人。
一众人听着纪丛云和沈翊断续传来的对话,心里更是渐渐失去了温度。
这人,好像就是沈翊!
那个行事无端,杀孽累累的狂刀沈翊!
如此凶名在外,便如一种无形的威势笼罩众人,他们哪还来得及分辨刚刚的对话,究竟有没有哪句不得当。
只顾着心中恐惧,身体也尽皆抖成筛子,只求沈翊看不到他们。
好在到了最后,沈翊貌似确实也没有看到他们,或者根本懒得理他们。
而是和纪丛云直接离去了。
他们便赶紧收拾东西。
让店小二引路,从摘星楼后门溜走了。
毕竟,闲侃口嗨是一回事,真要论起来,没几个人想再碰到沈翊这个煞星。
纪丛云微微一笑。
又坐回了刚刚的桌子。
随手取下腰间的酒壶,咕咚咕咚灌了一口。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黄鹂般的悦耳歌声。
阿月一袭水蓝衣裙,手上拎着大包小包,嘴里哼着彩南郡小调走进门来。
她手腕,脚腕依旧是环珮叮当,只不过却没有戴那顶银饰繁复的银冠。
整体看去,已经像是中原姑娘的打扮,却又多了一种异域风情,显得更为明艳动人。
阿月余光瞥见纪丛云。
停下了哼着的小曲。
“纪大哥,沈翊呢?”
“还没起床嘛,太阳都晒屁股了。”
纪丛云灌了一口酒,微微一笑:
“他已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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